山西萬榮山西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“1·9”爆炸事故
一、事故是咋回事?
1. 時間地點:2025年1月9日下午4點54分左右,山西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(運城萬榮縣皇甫鄉(xiāng))。
2. 發(fā)生了什么:公司違法建設的年產500噸丙二腈(危險化學品)生產線,在非法試生產期間,工人處理丙二腈粗品時,精餾釜(帶加熱的壓力罐)內粗品遇高溫發(fā)生劇烈聚合反應,引發(fā)爆炸。
3. 結果:當場炸死2名工人(徐相海、侯文超),炸傷1人(侯萬利),直接經濟損失647萬元。
二、事故直接原因
1. 根本原因:廠子從頭到尾不合法,違法建設、非法試生產。
2. 具體引爆點:工人將丙二腈粗品放入精餾釜后,釜內溫度過高(可能因蒸汽烘干殘留熱量或操作問題),導致化學品劇烈聚合反應,壓力驟增引發(fā)爆炸。
三、暴露的主要問題
1. 公司問題:
- 老板膽大包天:實際控制人董永文無視法律,未辦安全“三同時”手續(xù),擅自建廠、買原料、生產。
- 管理一片空白:無安全機構、制度、培訓、預案,連試生產方案都沒編。
- 工藝技術不靠譜:生產工藝來源不明,產品老不合格,管線亂改,風險失控。
- 設備是黑戶:精餾釜、蒸汽管道無合格證、未檢驗、未登記,屬“三無產品”。
- 非法生產:被政府斷電后,偷偷接電搞非法試生產。
2. 政府監(jiān)管失職:
- 招商投資促進中心:雖發(fā)現問題并斷電,但后續(xù)巡查不細,未發(fā)現偷接電和非法生產。
- 供電公司:斷電后未按規(guī)定巡查,對異常用電量(3、4、5、12月)未分析上報。
- 萬榮縣政府:項目準入把關松,未對高?;ろ椖孔錾钊氚踩h(huán)保評估。
四、責任追究
1. 刑事責任(2人):
- 董永文(老板):主犯,非法建設、生產,移送司法機關。
- 朱玉國(工頭):明知危險仍帶人冒險改造、試生產,移送司法機關。
2. 政府人員處分(4人):
- 尉良、尋培瑯(招商中心副主任、主任):未發(fā)現偷生產和偷接電,交紀委監(jiān)委問責。
- 謝林(縣應急局局長):斷電后未通知園區(qū),做深刻檢查。
- 張陽(分管副縣長):項目準入把關不嚴,做深刻檢查。
3. 供電公司處分(3人):
- 王銘(班長)、董峰(所長)、伊東亮(副經理):未巡查、未管偷電、未上報異常用電,分別記大過、記過、警告。
4. 公司處理:
- 山西晉晟新能源:關閉取締。
- 原料調查:公安徹查非法購買氰乙酰胺、二氯乙烷等危險化學品渠道。
5. 政府部門檢查:
- 招商中心、供電公司、縣應急局向萬榮縣政府作檢查。
- 萬榮縣政府向運城市政府作檢查。
五、主要教訓
- 典型三非事故:非法建設、生產、改造,性質惡劣。
- 企業(yè)主目無法紀:為賺錢不顧安全,拿工人生命冒險。
- 政府監(jiān)管失守:審批、斷電、巡查、用電監(jiān)控全掉鏈子,讓非法生產鉆空子。
- 代價慘重:2死1傷,巨額損失,社會影響極壞。
六、防范措施
1. 政府真抓實干:
- 提高安全意識,嚴把化工準入關,打擊“三非”行為。
- 強化監(jiān)管合力,斷電后物理隔離+嚴格巡查,防止偷接電。
- 提升監(jiān)管人員專業(yè)能力。
2. 企業(yè)負起責任:
- 遵守“三同時”制度,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做好試生產方案。
- 管好工藝設備,加強員工培訓,確保應急能力。
3. 專項行動:
- 化工領域大排查大整治,消除隱患。
- 督促企業(yè)升級老舊設備,提高本質安全水平。
總結
這是一起企業(yè)主利欲熏心、違法生產,疊加政府監(jiān)管層層失守導致的慘烈爆炸事故。必須嚴厲打擊“三非”,堵塞監(jiān)管漏洞,壓實責任。廠子關閉,老板和工頭被追責,官員被問責,代價沉重,教訓深刻!